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江苏经济报:品牌门变“山寨” 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3-25 09:36:42 打印 字号: | |

日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起诉经营者要求三倍赔偿案件。

2023年5月 ,孙女士到某家具门店定制×品牌实木造型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后孙女士支付18000元。然而,收货后孙女士却发现木门有裂痕、瑕疵较多且包装简陋,完全不像×品牌以往的标准。在与某家具门店经营者徐某联系后,徐某承认木门不是×品牌,而是其私自向其他工厂定制的所谓“外协”门。这可气坏了孙女士,她之所以去徐某的家具门店定制木门,看中的就是×品牌的环保与健康,结果却被“偷梁换柱”,花高价钱买了“山寨货”。一怒之下,孙女士将某家具门店以及徐某共同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后徐某退还18000元,却不同意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家具门店以×品牌经营,显然知晓×品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在原告明确要求定制×品牌门时,未被告知将提供的是“外协 ”产品,被告还“讲了×品牌的好处 ”,在履行中也不曾主动披露其提供产品为“外协 ”产品。在原告提出相关产品非×品牌门时,被告才被动认可系“外协 ”产品,显然存在欺诈行为,应三倍赔偿原告定制费 54000 元。最终依法判决三倍赔偿。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